本文目录一览:
- 1、在ktv消费不给钱怎么处理
- 2、在KTV唱歌没给钱跑掉了,金额400,会构成犯罪吗?会被怎么处罚。
- 3、ktv消费不买单拘留吗
- 4、ktv只是陪酒抓起来拘留几天
- 5、我在KTV消费4100没钱买单他们把我关在这里一天了我要怎么办1?
- 6、女子KTV过生日趴消费12万,却没钱支付,最后怎么处理的?
在ktv消费不给钱怎么处理
在ktv消费不给钱的,涉嫌构成诈骗,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诈骗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KTV唱歌没给钱跑掉了,金额400,会构成犯罪吗?会被怎么处罚。
不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要求补交,并处以罚款。如果非要追究,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ktv消费不买单拘留吗
1.拘留。虽然 属于经济纠纷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按照公安部ktv消费不买单被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应不予受理,如果报警,公安机关也是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这种行为违反ktv消费不买单被拘留了治安管理法,是要被拘留的。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要KTV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ktv消费不买单被拘留: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ktv消费不买单被拘留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ktv消费不买单被拘留他寻衅滋事行为。
ktv只是陪酒抓起来拘留几天
ktv只是陪酒,抓起来后不会被拘留。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在ktv单纯地陪酒,没有其它的违法行为,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那么陪酒人是不违法的,也不会被公安机关实施拘留。但是如果有从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违法行为的,可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我在KTV消费4100没钱买单他们把我关在这里一天了我要怎么办1?
建议报警,虽然你没有买单,但是只属于经济纠纷,KTV没有权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不受倾犯。KTV将你关起来属于违法行为。
女子KTV过生日趴消费12万,却没钱支付,最后怎么处理的?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其中自然也不缺坑爹女。一名九五后的打扮鲜艳的女孩,在KTV疯狂消费了十二万多,原本以为这位女孩是一位富家女,不料结果却出乎众人的意外。原来这位女孩并不是什么富家女,她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她也因无法支付KTV消费的12万块钱被起诉,最终受到了两年有期徒刑,而她父母为了偿还女儿欠KTV的钱,竟然把多年以来打工积攒下来的钱都赔光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5月21日,地点是上海市的一家KTV,当事人是一名95后的石姓女孩石某。原来,事发当天石某以为自己庆祝生日为由,邀请了一帮朋友来到这家KTV里面狂欢。石某等人在这家KTV里面开了一瓶接近5万块钱的人头马,以及150瓶单价400元的香槟酒。按照这家KTV老板的说法,石某在这次生日庆祝活动中消费了12万多块钱。但是因为石某是这家KTV的老顾客,而且这次生日活动的酒水也都是事先预定好的,因此KTV店家当时也没有表示太大的疑问。
但是等石某一行人人消费完,店家让他们付款的时候,石某却拒绝付款。KTV店家对石某的行为感到惊讶,但又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于是就选择了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最终石某被警方带走调查。根据相关调查结果,原来石某的生日并不是在5月份,而是在8月份。也就是说,石某这次在KTV里面庆祝生日其实是假话,至于石某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就不得而知了。
在对石某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石某的家境一般,并不是什么富家女。石某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家庭收入并不高,仅仅可以维持生活而已。显然石某乱花钱并不符合他家的经济情况,石某家里并没有能力支付这12万块钱的消费。最终石某父母把积累多年的4万块钱拿出来支付了一部分费用。而石某本人也被警方拘留,最终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且罚款5000块钱。应该说石某是咎由自取,一点都不值得可怜。可怜的是石某的父母被这个败家女给连累了。
现代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而且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很多父母都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宝贝一样娇生惯养,这样其实很容易导致孩子养成一种养尊处优的性格。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像这起事件中,石某很可能就是从小被父母娇惯大的,因此才会这么胡来。为人父母,自然有责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如果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那么他们本身也是有过失的,而且最终很有可能反被孩子的恶劣行为给拖累。这点值得广大父母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