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去KTV唱歌加了小姐的微信,她让我给她发一个红包,我问她多少,她说随便,我就给她发了几块钱这是啥意思?
- 2、ktv陪酒的女孩子加微信后期能约出去吗?
- 3、不久前在微信上 认识一个在KTV上班的女孩,当时他叫我去给她订一个包间,我答应了但是我没有去,因为
- 4、微信约人去消费。人家不给钱就吓唬他或者打人他是抢劫吗
- 5、在KTV唱歌没给钱跑掉了,金额400,会构成犯罪吗?会被怎么处罚。
去KTV唱歌加了小姐的微信,她让我给她发一个红包,我问她多少,她说随便,我就给她发了几块钱这是啥意思?
随便微信约至ktv要陪唱费不给就抢的意思就是爱给多少给多少微信约至ktv要陪唱费不给就抢,但也不能太低。
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微信约至ktv要陪唱费不给就抢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微信约至ktv要陪唱费不给就抢: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微信约至ktv要陪唱费不给就抢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ktv陪酒的女孩子加微信后期能约出去吗?
可以,但是要看你的聊天能不能让他对你产生兴趣,不然就算约出去了,也是没什么意思的,你可以试,不过最好还是找一个正经的女朋友,毕竟这种女孩子都不是好女孩子,不要再被骗了。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做人事,公司有一个女孩子,她的工作能力很强,也很漂亮,但是她的男友是一个很有钱的富二代,所以她就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有时候还要陪别的男人去喝酒,我们都劝她不要这样,但是她说这是她的工作,她必须要去做,所以我们也没有办法。不过后来有个机会,公司的一个同事,就把她的微信给加上了,然后就跟她聊了几句,没想到她竟然对我产生了兴趣,然后还约我出去吃饭,看电影什么的,我觉得她是喜欢我的,所以我就同意了,现在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
不久前在微信上 认识一个在KTV上班的女孩,当时他叫我去给她订一个包间,我答应了但是我没有去,因为
你觉得有必要吗?自己清清楚楚的,还问,该怎样自己掂量……她就是混吃混喝的,顺便哄哄骗钱,都说了你骗她说是有钱人,她还以为是大鱼呢!怎么好意思问你要,万一吓跑你了怎么办……离她远点吧!保持距离,就算你俩发生关系,她也看得很淡的,何必啊!真想骂你,这个傻瓜……气死我了
微信约人去消费。人家不给钱就吓唬他或者打人他是抢劫吗
这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种,如果加入微信约你去消费的人与消费的店是同伙的,其目的是骗你去消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不消费,对方采取了暴力、胁迫的行为强迫你消费,则可能构成抢劫罪,当然,也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其区别主要是看采取暴力的程度等方面。抢劫罪有两个比较特殊的区别点:一是行为的暴力性,二是截取财物的当场性。符合这两个特点,就是抢劫罪。
第二种,如果微信约你的人与消费的店不是一伙的,那么约你的人在你不愿意消费时强迫你消费则不构成抢劫罪,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主要看对方的主观心态以及造成的客观后果来综合分析判断。
在KTV唱歌没给钱跑掉了,金额400,会构成犯罪吗?会被怎么处罚。
不构成犯罪。可能会被要求补交,并处以罚款。如果非要追究,可能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