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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么看待在KTV陪酒的女孩?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在ktv上班陪唱歌喝酒的女孩的选择,也得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在ktv上班陪唱歌喝酒的女孩我只是对那些女孩子有一点惋惜,毕竟在最好的年纪选择陪酒,有的时候还得喝酒,还得被别人践踏自尊,也是蛮痛苦的。我不了解他们的生活,也不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选择,所以也不会过多的去评价什么,有的人确实是不得已。
我觉得360行,行行出状元。不管是干什么工作, 只要是正当职业,我觉得也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都是生活所迫。不然谁都不愿意去做这行。所以还是以平常心看待每个人。
大部分陪酒的,出身家境都一般,这是废话,家境好的谁干这个。但是大部分人家境也没差到,不干这个,家里人就吃不上饭,饿死的。至于家里有重病母亲,父亲,弟弟要养活之类剧情,骗骗普通人博同情还行,实际上,大部分人可都没这窘境。说穿了,干这行的女人,基本上都败给了欲望呗。干这行来钱快的多,干活少,所以大家都干,就这样而已。
用一句开玩笑的话说就是打工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是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就是喝酒唱歌聊天,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进KTV感觉像回家一样,在里面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给我钱!我超喜欢里面的!
最后再说一句。请不要随便鄙视任何一个行业的人,每个人都可能有属于她自己的无奈。
在ktv上班陪唱歌喝酒的女孩你没有别人过去的经历就不要议论别人的是非。
没什么,这个社会只要不偷不抢,能赚钱就行,没钱自己过的不好,亲人朋友都看不起。不敢花钱,不敢约会,不敢买化妆品奢侈品,甚至出去逛街都要摸摸口袋,看买什么省钱。
但有钱就不一样了,想买什么买什么,认识的朋友也不再是底层人士,人生总算有点希望。
十年打工一场空,一年佳丽变富翁。中国美女千千万,张三不干李四干。看的看,干的干。干的攒了几百万,看的还是穷光蛋!
很多夜场的姑娘其实不鄙视自己,也没什么好鄙视的,为了生活而已,但是普遍的寂寞、没有安全感。姣好的面容和身材以及年轻,让她们接触更多的男性、更多的所谓成功人士,她们看到的都是这些人的另一面,所以姑娘们防备心理比较重,而且内心更加柔软。她们对待金钱没有概念,毕竟来钱快,大手大脚的花钱。不过她们还是比较憧憬爱情的,只不过自己的行为模式、思维模式都有了夜场的惯性而已,我认识很多嫁人的夜场姑娘,天天朋友圈里晒着与老公的幸福。虽然是商品,但是她们也是有感情的人,仅此而已……
回头望望,我靠,啰里八嗦写了这么多废话,不写了,费劲.......如果有兴趣,可以写一些心得和故事,暂且别过......
你怎么看待在KTV陪酒的女孩?
这是一种必然性个体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在很多人眼里这些在KTV陪酒的女孩是肮脏的不能容忍的,其实她们也是有苦衷的谁也不愿意去做陪酒的女孩,可是她们没有一技之长学历也不够为了生存养活自己只能找服务行业,依靠自身的外貌来赚取佣金我个人觉得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这种现象和问题,大部分女孩的本质不坏不能否认部分女孩依靠身体赚钱;大部分人还是知道自己的底线是什么?人有脸树有皮她们也懂得但是竞争激烈的社会叫她们没有立足的地方只能选择这个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了!
陪唱的女的主要是干什么的?
陪唱的女的主要工作就是陪客人聊天,陪喝酒。然后点歌服务啊,哎呀后进行适当的营销服。这也是ktv里营销策划部的工作人员的一个特殊服务方式。
要说发现可以为ktv达到很好的营销利润。服务的好的话,可以与客人建立很好的ktv商家之间的关系。也可以为是ktv创造更多的利润。因为在ktv里陪酒的要会营造气氛,要能喝酒,而且要有灵活性。
陪唱的作用
带动包厢里的气氛。包厢里面如果气氛不足,大家之间有时会比较尴尬,冷场。此时就需要她们来调节,带动气氛。让包厢里热闹起来,这样大家才能够玩儿的开心。
毕竟如果出来玩不痛快,客人对我们的印象不好了,下次就不会再来了。陪着客人一起聊聊天,玩玩游戏,让场面活跃起来。
陪客人唱歌。常来KTV的人大部分都是喜欢热闹的气氛,很少有几个唱歌好的,所以大家唱歌一般都不是很积极,经常出现断歌的情况。此时就需要陪唱帮忙点歌引唱,或是自己独唱,或是与客人合唱。
客人唱歌时还要及时关注鼓励,让他们唱的更有感觉,更自信。毕竟凡事站起来唱歌的,都是想引起别人注意的,无论唱的好坏,夸上几句,就能够让客人心情愉快。
引导客人喝酒。十个KTV有九个半都是靠卖酒水挣钱的,老板给她们开高工资的目的也是想让她们引导客人多喝酒。这就要她们跟客人多互动,敬酒、玩游戏,有时为了让客人能够多点些酒,她们喝的比客人还多。
KTV陪酒女算违法吗
KTV陪酒女属于违法行为,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有偿陪侍,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KTV陪酒算犯法的,对于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也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前述行为提供条件。在我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如果单纯是陪酒、陪唱是不算违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公安机关是无权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反管理治安行为,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处理。对于有偿陪侍的个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但对于娱乐场所实施以上法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