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教育新政策
- 2、国家教育局政策
- 3、2022年教育部新政策
- 4、国家对教育的政策支持
- 5、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国家教育新政策
1.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5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具体内容中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2.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5+2”实现全覆盖 7月13日下午,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司司长的发言明确:今秋推行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会上具体提出:课后服务要全面覆盖,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要保证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3.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 6月1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时任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了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4、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六类行为。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
国家教育局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政策,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国家教育政策,教育局是其下属部门。其职责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国家教育政策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2022年教育部新政策
教育经费方面
要点中指出,坚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不低于4%”,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当前,国家教育政策我国面临新冠肺炎和激励的国际竞争,国家财政压力凸显,但国家并未在教育方面减少支出,反而有上涨趋势,这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和关注。同时,2021年11月,教育部发布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3033.87亿元,比上年增长5.69%。“十三五”期间持续做到“不低于4%”,这是自2012年以来连续第九年做到“不低于4%”。
从以上的举措可以看出,教育行业前景良好,即使在外部和内部双重压力影响之下,国家仍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相比社会其他行业,受疫情冲击和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纷纷出现裁员、缩减规模、甚至破产等情况。因此,进入教育行业是个不错的选择。
工资收入方面
要点中指出,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为落实以上政策要点,国家和社会从各个方面积极提出办法。第一,国家政策保障。2022年1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市、区)发出提醒函,提醒函其中一条要求是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第二,教师工资组成丰富。教师的工资主要有岗位工资、教龄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山区补贴。相比其他行业,除国家教育政策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外,特殊津贴和补贴很少,甚至没有。第三,教师工资排名靠前。2019年9月3日召开的教育部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提到:教师工资提升到目前在全国19大行业中排名第7位,处在所有行业中中等偏上的一个水平。
从以上的事实可以看出,教师工资收入稳定,工资构成丰富,福利待遇丰厚,而且国家在政策上保障教师的工资水平,这是其他行业没有的。因此教师行业优势明显,成为一名教师,不仅可以得到丰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实现个人价值,提升社会地位。
国家对教育的政策支持
法律分析: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以下优惠政策:(一)免学费。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对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职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每生每年免除学费2400元。(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将武陵山、罗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职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每生每年享受国家补助1500元。(三)设立助学金。各中职学校在学杂费收入中安排5%的资金用于贫困学生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一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广播、电视台(站)应当开设教育节目,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
第五十二条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