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一般的夜场去正常消费大约得多少钱?
- 2、KTV和酒吧是怎么消费的?土炮进城啊,谁来说一说,越详细越好(注意,要详细)←_←
- 3、最新规定的KTV、网吧消费时间不超过2小时,你还会去网吧上网吗?
- 4、KTV一般消费多少?
- 5、KTV最低消费
一般的夜场去正常消费大约得多少钱?
看去什么档次的夜场。低一点的夜场,纯酒水一打,两三百就可以了。如果找妹子陪酒,一般一个妹子两百块左右吧。两个人去夜场,六七百块钱差不多了。
夜场,指夜晚时娱乐、休闲、放松的娱乐场所,包括酒吧、KTV、歌舞厅、夜总会、会所、夜店等。此类场所为客人提供酒水、食品、空间、设施设备等,以满足客人吃、喝、玩、乐、放松等需求。多存在于城市和城镇中。
高档次场所一般采用进口设备,装饰豪华,常有Disco 演艺大厅、雪茄屋、红酒屋、餐厅、客房、游泳池、健身中心、桑拿等。普通夜场一般仅有舞池、歌手演唱、酒水服务,人数较多;高档夜场一般设有豪华包间,有健身设施,服务质量高,消费较贵,人数较少。
夜场的设计
1、设计方向
基于夜场业主的经营定位、发展方向、竞争策略三方面来进行。明确的发展方向、具体的规划以及核心竞争优势对场所设计至关重要。
2、夜场策划与筹备
夜场设计与策划筹备是夜场中的重中之重,它决定着夜场的生命线。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夜场 (第三产业)
KTV和酒吧是怎么消费的?土炮进城啊,谁来说一说,越详细越好(注意,要详细)←_←
ktv分档次ktv网吧等场所消费的一般ktv网吧等场所消费,小包厢2—3人ktv网吧等场所消费的,基本在四百左右,如果喝酒多了就在六百左右,中包基本最低消费在三百左右,4—6人,一般消费下来一千左右,大包,8—12人最少也得消费两千五以上。酒吧如果你是和女朋友一起去得不喝红酒喝洋酒基本消费在三百以下,
最新规定的KTV、网吧消费时间不超过2小时,你还会去网吧上网吗?
最新规定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消费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那么去网吧上网的人肯定会大幅度的减少!因为去网吧上网,基本都是玩一些大型的游戏,这些游戏只有在网吧,电脑才能够得到舒适的体验感,也正是这样一些游戏,一局比赛经历了时间,有可能达到一个多小时。网名去网吧上网,只能够玩一局游戏,那么肯定是比较抗拒的,或者说不过瘾。
规定内容:
主要针对的就是娱乐场所,类似于KTV网吧,电影院,歌舞厅等,其中明确表示,总的消费时长限制在两个小时之内,还有就是剧院等一些演出场所,同场演出的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总的座位数的30%,并且还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而网吧同一时间段上网的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包括单个包间也是一样的规定;同时,对于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同一时间的消费者也是同样规定。
网友态度:
①: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按照这个标准营业,还不如让直接关门呢这样还能给房东说上面不让开,还有可能免个房租。这让你开,还有这个标准,房租、水电、物业、人工、规定都少不了,这些行业太难了。
②:其实我觉得网吧还好,最起码还能戴着口罩还能上网,反而餐饮夜市这种反而人流量大,密集,还不戴口罩,只是网吧属于小众人群,餐饮夜市属于大众人群。
③:都是循环营运,只要有感染的进入,房间呆几分钟就会成为污染源,人员循环越快越频繁。受传染受众越多,这么正常的逻辑都不懂吗?
......
问题本质
的确正像大家对于这个规定的制定产生热议一样,对于这项规定的落实,我也觉得应该分具体的区域去再做商定。首先从整体的经济就业角度上来看,今年各行各业都非常的困难,如此实行该政策,那么必定是对于,这些娱乐行业就业人群雪上加霜。
更何况有的地区至始至终局是都非常的稳定,如此以偏概全,恐怕不妥!
KTV一般消费多少?
KTV一般消费200到1000不等。包间收费:大包间80元/小时,小包间50元/小时,不带酒水和果盘,只唱歌。包厢按时段计费,不同时段价格差异明显,非节假日和白天的价格非常之优惠。
服务方式,包厢不设专职服务员,采用自助服务。附设便利超市,酒水大都高于市场价,规模化经营,一般拥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大小包厢。
扩展资料
经营特色:
1、提高包房周转率对于喜欢演歌的消费者来说,量贩式KTV吸引他们的不仅是低廉的包房费,歌厅内附设的平价超市,也是一种难以抵抗的诱惑。虽说利润率只在30%左右,但较高的包房周转率保证了量贩式KTV的整体利润。
2、时段分割引导差异化消费量贩式KTV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它把本来属于高消费的场所变得大众化了,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有效的时段分割,而不同的时段引导的是完全不同的消费。
3、自助式的点歌为消费者留下了足够的自由空间,也大大节省了量贩式KTV的人力资源成本。过去一个服务员管1-2个包房,集约化的管理减少了人员,也大大节省了开支。
KTV最低消费
KTV最低消费也属霸王条款。
对于娱乐场所里的“最低消费”规定,你是否已经见怪不怪了呢?近来,工商部门向“最低消费”开刀了。
“你们坐的卡座区,最低消费880元,先付钱再消费。”前几天,李先生去一家酒吧,刚在酒吧沙发区坐下来,就听到服务员这么介绍。由于当晚是带了3个生意场上的客人来的,碍于面子李先生咬咬牙就付了880元,但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等酒水上来以后,李先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贵了———1瓶普通售价仅40元的干红葡萄酒在这里就要138元。李先生自认倒霉,即使老板定下500元一瓶的价钱,他也只能买这个单了。
在众多KTV、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类似的情况其实比较普遍,“最低消费”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因此受到了侵害。
据了解,目前杭州城区已经有200多家经营酒吧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卡拉OK项目的娱乐场所也有180来家。“最低消费”这一规定在杭城的众多娱乐场所中同样存在。
“最低消费”是一个陷阱。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000多元,部分酒吧甚至在散台区域(不设包厢)也规定了几十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而茶楼等一些大众消费场所,也存在最低消费在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规定。除了酒吧、茶室,部分饭店酒店的包厢也设起了最低消费门槛,如工商部门查处的湖州一家酒店,它的包厢就有2800元、38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执法人员介绍说,一些消费者因为有了“最低消费”,生怕消费不足胡乱点单,结果大大超出“最低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怕超支,往往点不足“最低消费”,结果也只能照“最低消费”买单。
“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工商部门的检查,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并不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在大城市很普遍,何况客人进包厢时,我们的服务员就事先告知了客人,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不消费”。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显然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即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也必须支付最低消费的费用,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控制范围内违反消费者意志的选择,是一种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和自由的选择,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宰割性和消费者的无可奈何性,商家规定这种消费形式,纯属霸王条款。